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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身体,我们的选择 #女性话题#女性权益

这两天心情实在无法平静,沉重,愤怒。6月24日最高级法院废除了50年前的罗伊诉韦德案 (https://www.wsj.com/livecoverage/supreme-court-decision-roe-v-wade-6-24-2022),也就是取消了宪法规定的合法堕胎权,这将导致半数甚至半数以上的州将立法禁止堕胎,执法地范围所有的女性将失去合法停止妊娠的权利,其中包括因性侵害而怀孕的女性,没有抚养能力的女性,和胎检异常的情况。说到底,女性对自己的身体,对自己的生育权(有权生或者不生)都失去了话语权、决定权。合法堕胎是通过20多年的平权运动才获得的进步,一夜倒退,这怎么能让人不绝望。


先说我的态度,再说为什么女性拥有的生育权是基本人权,跟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以及失去生育权对女性心理和其家庭的负面影响。


不管是允许生还是不允许生,规定只能生几个,强制堕胎还是禁止人流,都是在严重侵犯女性的自由选择、践踏女性的尊严。


RBG(金斯伯格大法官)一生致力于女性平权,为女性发声争取该有的权益。关于合法堕胎,她曾说:”男女平等的本质是女性的选择……女性要成为自己人生的决策者,这对于女性的生活和尊严来说至关重要。当政府控制着她对堕胎的决定权时,她就没有被当做是一位有能力,为人生选择完全负起责任的成年人来对待。” 50年前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的胜利,让所有女性的生育权受到宪法的保护,保障的仅仅是女性作为人最基本的权益,那就是对自己的身体拥有自主权。试想,一个人如果连对自己的身体器官都没有自主权,那还有什么自由和尊严可言?!


失去生育自由权对女性的心理会造成极大的伤害。有很多女性会因为怀孕承受更多的精神压力,无法合法堕胎带来的恐惧,选择人流面临的指责和污名化,去外州合法人流需要负担的高额费用,更可怕的是,弱势和贫穷的女性只能选择不安全的黑市人流或是被迫生下孩子,等等。这些都可能让女性受到长期的心理创伤和被严重的焦虑、抑郁折磨。其次,家庭重要成员失去生育权也必然会对亲密关系和家庭都带来负面压力,包括无法保护家人身心安全的无助,家人不能有效安慰和支持带来的双重伤害,或是不尊重女性生育权引发的家庭矛盾,等等。


所以,即使你不生活在美国,不是女性,也与女性的生育权这个议题息息相关。


多年前,我跟一个中国访问学者聊到要不要生孩子的问题,他理所当然的说:“女人就是应该要生孩子的呀。”我当时很震惊也很愤怒,作为女性的生育权就这样轻轻松松地被否认,让我严重地感到被冒犯,那一瞬间我愤怒、无语,也不屑这样的无知和直男癌。但是过后,我更多感到的是悲哀和难过,因为我知道这位男士是一个好老公、好爸爸,虽然拿着博士微薄的工资、顶着学术的压力,他也很尽力地照顾着家人,在异国他乡自己一个人照顾妻子坐月子和不满月的宝宝,非常的不容易。这么懂得付出和疼爱家人的男人,却因为男权主义和性别不平等的长期影响而看不到自己否认女性的生育自主权是对自己妻子和女儿的伤害,意识不到这样他就无法真正地站到自己的妻女一边,无法让他的女儿知道自己作为女性值得同等的自由和尊重。


在心理治疗中,我有很多的女性来访都被生育压力所困扰,认为自己没有选择生育和终止妊娠的自由和完全决定权。可不可以不生孩子,要不要生,什么时候生,用什么方式避孕,意外怀孕后能否能在获得理解和支持的情况下终止妊娠,这些决定都受到干涉和控制,而大部分的压力来自于她们的家庭和社会。她们告诉我:


  • “我没有想过可以不生孩子,因为我从来不知道我有这个选择。”

  • “父母从来不问我想不想要孩子,只不断告诉我他们想要当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儿孙绕膝。”

  • “当我表达不想生孩子当妈妈,我父母歇斯底里地骂我不孝,自私,要跟我断绝关系。”

  • “家里人跟我说,不生孩子老公就会出轨,就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

  • “我不想再生孩子了,因为生完第一胎我就被骂变胖变丑,不能挣钱了还不把家里照顾好。”

  • “我已经意外怀孕三次了,都打掉了,是因为孩子爸爸不但不避孕还经常家暴我和孩子。我保护不了自己,但我至少可以决定不在这样的情况下生下孩子。”


这些哭诉都让我感到痛心,感同身受他们的生育焦虑和压迫,也痛心女性在自己的生育权上的话语权太少。还有很多女性担心生育带来的事业停滞、下滑,经济不能独立,身心要经历的风险,没有足够的支持来好好养育一个生命,被嫌弃身材走样,担心孩子是否健康,等等,女性考虑的不只是生下孩子的那一刻,而是这个生命的一生。当她们表达这样的担忧和顾虑时,换来的是,

  • “别多想了。女人不都是这样过来的吗?”

  • “你看那谁谁谁,不是生了好几个孩子照样事业成功,身材苗条吗?为什么别人能做到你做不到?”

  • “这有什么好担心的,生完了你努力工作挣钱,积极减肥就好了。”

  • “事业对女人本来就没那么重要,生了孩子好好照顾家庭才会幸福。”


对绝大多数女性来说,即使做出结束妊娠的决定,也是承受着巨大痛苦的、抱着对自己对生命负责的态度去做的决定。我还记得我一位来访,很多年前她在一段不稳定的亲密关系里和有严重遗传疾病的男友意外怀孕后,忍痛做出堕胎的决定,在咨询中回忆起这段往事的她仍因为当时不得不做出这个决定而失去孩子痛苦得泪流满面。如果这样的心酸和痛苦都不能被家人理解和接受,反而只是被一味地催生或者敷衍了事地“安慰”几句,那将是多么的孤独,无助,和绝望。一个女性在家庭里都无法获得为自己做主的权力,又如何在性别不平等的社会大环境里求生存?如果在生育权这样基本的人权上不仅要受困于道德、亲情、文化的枷锁,还要加上法律禁止的镣铐,那无疑是让女性只有死路一条。


作为女性,我们能做什么?

1. 在自己的生育权上永远不要妥协

2. 了解堕胎权被宪法保护的重要性和意义,了解历史上女性生育权是如何被压迫,女性身体如何被工具化,女权运动为争取女性合法堕胎权所作出努力和抗争

3. 看到自己的价值,作为人就值得拥有的自主权,而不是作为工具的价值。

4. 和有力量的有女性觉醒意识的人交流,包括阅读文学和人物传记

5. 站到更高的位置上,获得更多的话语权

6. 真正的了解女权主义的意义,为自己,为女性,为弱势的少数群体发声、争取权益

7. 捐助女性主义组织、帮助合法安全堕胎的医疗机构和社会组织

9. 影响和教育自己的家人


1992年的“凯西案”中,宾夕法尼亚州法律要求女性在堕胎前告知其丈夫,多数大法官认为该法律体现了传统男性权威,且可能会对处于家暴关系中的女性造成危险。“凯西案”指出,一旦女性基本的堕胎权利受到质疑,女性“掌握自己命运”的权利便危在旦夕。


女性能否充分发挥个人潜力与“她们能否独立决定自己的生育计划”密切相关。因此,法律不允许过度限制女性堕胎权。这并不只为保护女性隐私权,更重要的是为了保护女性自主权,这种自主权给予女性权利自由决定人生轨迹,从而享受与男性平等的公民权利。


——节选自《异见时刻:“声名狼藉”的金斯伯格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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